红头大个

博主:手万哥手万哥 2022-11-22 331

从我出生就一直居住在,西北二棉家属区乙子房十三排。那一排排砖瓦结构,大屋顶平房,错落有致,功能齐全,就连公厕化粪池,垃圾箱的清理,规划道路都充分考虑到农民淘粪车、厂大马车清运的便利。

平房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和余地,“房前屋后种瓜点豆,种瓜得瓜种豆得豆”,这些课本上曾出现的描绘,对于我们而言,不仅仅停留在课本上,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。

dage.jpg 红头大个 手万传博客

从我有记忆开始,房前就种植了不知多少年了,向上爬着生长的红梅扁豆角。听说还是托人从南方带来的种子。房屋东边那一片空地,时不时种些蒜苗,虽然长得不好,偶尔长出蒜薹还是给人一个惊喜。父辈毕竟在乡下时间不长,种庄稼谈不上行家里手,我想种蔬菜也许更是外行。

二十一排,细纱车间轮班工段长周廉,据说是西北农业大学毕业的。家的门前又巧遇一大片空地,使其如鱼得水,随心所欲。“小试牛刀”获得的优质绿色食品,既满足了菜篮子,又省了钱袋子。令周边的邻居们,十分羡慕,佩服至极。

过去住平房,除了冬暖夏凉,出门便利,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,就是随时可以亲近大自然。不说家属区后门外,沈家村、七里铺两个村庄,一眼望不到边的大片农田。就是在家属院,各种福利设施的院落,住宅房前屋后都拥有大量的空地。在丙子房西北角,还有一个相当规模的苗圃,被习惯称之为小树林。

小的时候,在社会上曾经刮起一股“打鸡血治病”的风。在老乡孔叔叔鼓动下,阿爸动了心。他“照猫画虎”,饲养了一群鸡,又买了一套注射器具,为了能消除姆妈疾病,自己当起了“大夫”。

一群饲养的鸡,定时轮流抽血,鸡翅膀下消毒留下的血点和发黄痕迹,想起来都疼。听大人说鸡喜欢吃昆虫,我立刻来了同情心。白天田间地头,四处寻找收获不大。偶然一个晚上灯光球场,成群结队昆虫不期而遇,使我找到了收获的方向和战场。什么蚂蚱、扁担、油葫芦、棺材板、蝈蝈、蛐蛐等昆虫的名字,逐渐地印在了脑海里。

随着年龄的增长,对昆虫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。那个年代文化娱乐活动,相对比较匮乏。小孩子娱乐方式的选择比较有限,一般女孩子跳皮筋、跳方格,抛接羊骨头,玩一些文静传统的游戏。而男孩子天性比较顽皮粗放,更愿意尝试具有挑战的东西。于是,无需成本,就地取材,带声、带响、带打斗的,捉蝈蝈,逮蛐蛐,富有强烈刺激感的游戏,成了大多数男孩子的首选。

据了解蛐蛐、油葫芦、蝈蝈号称中国三大鸣虫。三大鸣虫当中,玩得最好、最精彩、最有文化韵味的当属蛐蛐,因为除了不同凡响鸣叫声外。打斗才是它“独树一帜”无与伦比的秘籍。

古人玩蛐蛐讲究境界,“寓意于物”,多为文人雅士所为,这也是玩的最高境界。斗蛐蛐,始于唐朝,兴于宋代,盛于明清。历史上宋徽宗、明宣宗,如痴如醉,除了政治家有玩物丧志嫌疑,但作为一种古老的娱乐方式,能传承悠久的历史就说明了问题。

俗话说,“千里马常有,而伯乐不常在”。我在玩蛐蛐的整个过程中,除了内部不断实行严格淘汰制外。对外交手,十分惭愧,没有一只能“过关斩将”,哪怕保持一点常胜的记录。  

我一直在反省,选材严格按照大人或大哥哥们的经验,什么辣子地里找辣夹板?阴沟掏出来,风干发臭砖瓦堆找臭夹板?为了寻找一只能拿的出手蛐蛐,我甚至不顾害怕,提心吊胆,单独跑到厂外,偏远陌生乱坟堆草丛中去。然而这一切似乎都是徒劳,始终也没有见到“千里马”的影子。

大我五岁的哥哥,不知运气好,还是上天的眷顾,一个天高月明的夜晚,他顺着嘟、嘟、嘟,不同凡响,低沉蛐蛐的鸣叫声。屏着呼吸,小心翼翼,一步步来到大院一片宽阔空闲草丛中。当蛐蛐鸣叫声再次响起,一道亮光照了过去,只见一只硕大,全须全尾,红头、红翅、大夹板蛐蛐,巍然屹立在那方土地上。

哥哥一下子再次出了名。想当年上海出生,奶奶为了保佑来之不易的孙子,刻意给他留了一个小辫子,到了西北算是出了名。随着辫子的消失,这个外号也越来越淡化。然而,一只蛐蛐的出现,辫子的名声再次响起。我的家也跟着沾了光,成了那一片蛐蛐观赏、决斗和取经的场所和舞台。这只取名红头大个的蛐蛐,算是彻底扬了名。 

随着这只战绩卓著,常胜将军名声越来越大,决斗场上甚至经常出现,“不战而屈之”的场面,这难道就是不战自威,有强大气场传说中“虫王”吗?

“王者”为主人赚足了眼球和名气。哥哥也认识到它的价值,而倍加珍惜。无谓消耗战、疲劳战坚决停止,立下更高的门槛和规矩。在生活方面,关心更加细致,听说吃大米能长个子,配对还能提高战斗力,他一一慎重尝试。到了最后离别的那一刻,哥哥虽然不舍,但也无奈,就用自己认为最好的方式,将一只色彩斑斓坚固椭圆形的河蚌,作为它的归宿地,长眠于房前那片土地上。

它走了,虽说只是一只昆虫,但它的出现,它的灵性,带给我们孩童时期,那种一言难表喜悦、快乐,令人终生难忘。虽然我年近古稀,几十年已经过去,但是一谈到斗蛐蛐往事,就会情不自禁想起红头大个。发稿前,在哥哥家吃火锅,我有意无意提及当年红头大个的事,想了解哥哥对此事的反应,谁知他毫不含糊,立刻道出河蚌安放红头大个的那件事。

“无独有偶”。在西北二棉子弟学校,我同一届学生中,也有一位红头大个外号的同学。记得小学升初中那一年,子校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中学。校址就安排在原小学北边的职工夜校。我那一届小学共有三个班,不知是教室小了,还是老师多了,并没有全部打乱,而是在原来班的基础上,每个班抽调组成了四班。我印象阿爸同事的儿子堵敏新,就是从我们二班调走的。

升初中之后,过去三个班的班干部,继续连任。因为四班是新组建的班,必须尽快挑选一名班干部,以协助班主任维护正常学习秩序。在我的记忆中,升初中那会儿,正经历那场政治运动,其他几个班并没有将其班干部,甚至学习尖子调过去。以我的观察,这个班同学的整体能力,中等偏下。然而不知班长是选举产生?还是老师内定?红头大哥成为班长,还是叫我大跌眼镜?按我的了解褚敏新同学,无论学习还是写字都要比他强。

在我的脑海里,红头大个入学比较迟。一头稀疏呈棕红色的头发,一对泛黄眼珠子,鼻涕似乎老是流着。他一副瘦高并不太紧实的身材,说话始终轻声慢语。在那个讲政治,不讲学习,但相对还比较重视体育运动。可是他比别人高半头的个头,在学校重点的“三大球”项目上,一点边都不沾。他到底靠什么当上班长?令人百思不得其解。

那年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,对于从小学就保持体育运动领先我们的班,十分自信,根本没有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头。集体项目的“三大球”自不必说,就是田径运动,百米的戚胜利,跳高周剑、夏云咸,跳远我和马普君,都是冠军最有力的争夺者。那次比赛,我兼有八百米项目,一看名单,特别还有红头大个的名字,我心里暗想,他这不是自找没趣,准备丢人现眼吗?

起跑发令枪啪地一声响起,我以百米的速度冲了出去,开始了领跑的角色。我满怀信心越跑越快,顷刻间把对手甩了一大截。我暗自盘算着,坚持再坚持,一口气跑到底。

可是这毕竟,不是短距离赛跑,无氧运动不可能持久。我拼着命一圈跑下来,感觉整个人都不是自己的了。呼吸急促,全身僵硬,腿似灌了铅,跑步几乎成了原地踏步。就在此时,一个熟悉的身影,迈着矫健的步伐,从我身旁跃了过去。哇,是红头大个。他越跑越快获得了全场第一。

七二年底,又迎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高潮。根据当年的政策,极少数班干部,免下乡分配工作。不知他是怎么想的,放弃令人羡慕得到的一份工作和薪资机会,主动报名参了军。

北海舰队服役,提干成了军官。我也是同年当兵的人,与他不一样是没有其他选择的机会。当兵入党提干是军人一个重要的目标。但从实际情况看,部队大多数是农村兵,不说他们表现如何,提干是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。于是部队首长都会在提干时慎重考虑这个因素。城市兵能提干的,都是“凤毛菱角”。

那年在西橡大院北边粉铺村,张二承包的鱼塘钓鱼。偶然瞧见久违红头大哥的身影。几十年不见,身材变得魁梧高大,一身警服更显得庄重精神。他似乎对身边一只德国黑背狼狗,更加熟悉和亲热。

从张二那里获悉,红头大个市公安局预审科担任领导工作,该机构配备了作为侦破和保卫工作的警犬。张二因当年打架斗殴被拘留,后表现好被教育释放。市局一批警犬退役,红头大个将一只爱犬就安置在张二处养老,并时常探望不会说话的“战友”。

时间过得真快,我庆幸一生中遇到和结识两个红头大个。虽然两个截然不同无法相提并论,但在认识和了解过程中,得到这样一个启迪,凡是能成功者都有着一条内在必然规律。只要是真正的“千里马”,无论何时何地迟早都会遇到,认识、欣赏、成全你的伯乐!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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