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想要送给大家一个礼物

博主:手万哥手万哥 2021-10-28 547

通常来说,一个人要吃早饭,但不是非要吃早饭。科学研究表明不吃早饭对身体不好,但是没人会听,就像科学研究还表明吸烟有害健康呢,但烟草公司依然是最赚钱的公司。

当然了,我吃早饭,也不吸烟。不是相信科学,只是因为不吃早饭会饿,而烟味太难闻。我还喜欢跷二郎腿,科学研究表明,跷二郎腿等于慢性自杀。

一听我跷的更欢了,左腿翘完右腿翘,给人生来个两倍速。

VIP特权了属于是。

早饭我吃得很简单,一般就是煮面条或者蛋炒饭。为了给美好的一天的开始加点仪式感,我通常都用怡宝矿泉水下面,用海天黄豆酱炒饭,都是名牌。而不论是下面还是炒饭,我都要加三个蛋,这样就算难吃也没关系,因为蛋吃无妨。

但有朋友在的话,我就不加蛋了。

不是抠,只是因为古人云,危在蛋夕,所以我不想让我的朋友们遭遇不测。

在做饭的时候,我喜欢放点音乐,一般要听蔡琴的歌,鸡蛋听了这悠扬的歌声,做出来就爽滑嫩口,蛋黄黄,蛋清清,蛋香香,总之一个词,就是通透。

吃完早饭,就要准备午饭了。别问为什么这么快,因为我起得晚。九点起床,十点吃饭,过一个小时又饿了,对于我这种刚满十八岁正是长身体的好年纪的人来说,很正常。午饭我一般会做的丰盛一些,会取一点鸡肉或者猪肉招待一下我的嘴。而腌肉是一个很必要的步骤,除了常规的料酒耗油生抽等调料外,我还要给他们读几首诗,这样一来,它们就是有文化有品位的肉了,才能配得上我读书人的身份。

而切肉的时候,我总是隔几天就会被刀切到手,不是因为我刀工不行,而是我的刀太叛逆,在这一点上很像我。原因可能是我经常给它读鲁迅的文章,导致它总是跟鲁迅一样一刀见血,鞭辟入里。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我的菜刀的,但不想竟至于下劣到这种地步。所以我每逢切肉的时候都叫来我的女朋友小赵。

不是怕被切到手,而是她心灵手巧,只有她可以驯服这把叛逆的刀。

噢,西方不能没有耶路撒冷,我不能没有小赵。

吃完饭,就要寻点事消遣,午后的阳光洒在桌上,适合拿出一本书摆在面前,然后来一盘紧张刺激的王者荣耀。游戏玩多了,你只凭声音就能听出是什么英雄。就像书读的多了,看几眼就能知道作者是谁。

我认识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人,一本书她翻开第一页读一下就能知道是谁写的,她为什么这么厉害,因为第一页上有作者的名字。

而我就比她更厉害一点,毕竟我读的书比她多一点,所以我不用读第一页,当那本书拿在手上的时候,我就已经能隐约感觉到这是谁的作品了。

因为封面上也有署名。

看见了吗,这就是读书的好处,可以让你多讲一个笑话。

科学研究表明,人不读书就会变傻。

但是你除外,因为你本来就傻。

而为了拯救你,不让你再傻下去,或者傻得慢一点,我决定送你一本书。是我比较喜欢但又没那么喜欢的一本诗歌。

为什么选它呢,一是因为我觉得诗歌浪漫、天真、真诚,热情,富有想象力。在这个浮躁的时代,诗歌具有我们需要的东西。希望你能静下心来读一读诗,在肉体的枷锁之外探寻精神的自由。

二是这本书本来是买来送给喜欢的女孩的,但是被拒收了。

所以赶紧眼不见为净。

书的名字叫《我和世界长久地坐着》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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